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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是敲诈

日期:2025-01-11 10:45:17

敲诈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在客观方面,敲诈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具体行为方式可以包括:

威胁:

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

要挟:

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

敲诈勒索罪不仅触犯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