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防疫工作通常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具体负责部门如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家禽防疫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家禽交易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家禽交易市场卫生防疫、疫情预测监测,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家禽交易市场及周边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屠宰畜禽实施检疫,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等机构负责全国禽病疫情形势分析、疫情防控等工作。
网格员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家禽防疫检查、摸底调查等工作。
动物防疫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行业自律责任,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依法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家禽防疫工作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包括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等机构。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家禽防疫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