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诉讼应该向 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及不动产纠纷的诉讼,由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具体来说,房产纠纷案件应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或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如果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受理。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则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咨询相关诉讼事宜,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权益的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