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久不申报视为偷税”的问题,有以下规定: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税款追征期最长为5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结合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追征期为5年。
如果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但经营期间不进行任何纳税,并且在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未申报,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偷税,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期限不受时间限制。
因此, 若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不申报,追征期为5年;若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申报,追征期可能不受时间限制。建议在经营期间按时申报纳税,以避免被视为偷税并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