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督察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指示的情况。
2. 在执法办案活动中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3.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4. 严明执法作风、遵守检容风纪的情况。
5. 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6. 督察检察机构、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情况。
7. 承担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
8. 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9. 承担党组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 指导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1.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这些事项旨在确保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严肃检察纪律,并确保检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