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交易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法定纳税义务人:销售(转让)方。
计税依据:转让价款减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
征收率:5%。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税率:7%(城市)、5%(县城、镇)、1%(农村)。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税率:3%。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费率:2%。
法定纳税义务人:销售(转让)方和购买(受让)方分别计算缴纳。
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载明的金额。
税率:万分之五。
计税依据:转让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税率: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分为30%、40%、50%和60%四个级别。
法定纳税义务人:销售(转让)方。
计税依据:转让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和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
税率:20%。
法定纳税义务人:购买(受让)方。
计税依据: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
税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