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2018年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具体为:缴费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8年很多城市失业保险金均有上调,例如: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上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18年东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这些信息提供了2018年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