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吴中)发布公告,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每周披露1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月27日,江苏吴中公告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江苏吴中同时还披露了子公司收到起诉书情况。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收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衡东检察院”)起诉书,认为进出口公司及时任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衡东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进出口公司及杨锋刑事责任。相关案件发生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案发后,进出口公司、杨锋均已自愿退缴非法所得至衡东县公安局。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江苏吴中还对近期爱美客收购韩国REGEN Biotech(医美产品AestheFill合作方)部分股权事宜做出回应。江苏吴中表示,根据公司与REGEN Biotech,Inc、DaCe International Medical Co.,Ltd.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拥有AestheFill(艾塑菲)在中国境内的独家代理权有效期至2032年8月28日。目前,上述代理权没有变化,AestheFill(艾塑菲)销售正常。2024年前三季度,AestheFill(艾塑菲)销售收入1.95亿元,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11.86%。根据协议,公司享有AestheFill在中国境内的独家代理权不存在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障碍,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被取消、终止的风险。江苏吴中同时提醒,代理权相关事项后续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