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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起典型案例!山东法院亮剑知识产权保护释放司法强信号

日期:2025-04-23 18:53:00

在4月23日举行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4年山东法院15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多领域,通过司法实践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重要指引。

“防爆种种子带编织机”专利案:明确等同技术判断标准

青岛蕙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防爆种种子带编织机”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起诉青岛爱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销售的种子编织机侵权,争议焦点为被诉产品“纸带”与专利“薄膜带”是否构成等同技术特征。法院经审理认定,二者技术手段、功能及效果基本相同,构成等同,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此案探索专利侵权等同判断规则,维护农业机械产业生态,为涉农专利保护树立导向。

“稻花香”商标案:高额赔偿打击恶意侵权

福州市稻某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五常市彩某米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法院认定被告故意侵权且获利巨大,适用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结合,判决被告赔偿1614.94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该案彰显山东法院保护农业品牌、保障粮食安全的司法担当。

“天禾”反向混淆案:重申商标侵权认定规则

绥化市天某肥业有限公司起诉广东天某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商标反向混淆侵权。法院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权,需赔偿318.183004万元。本案重申反向混淆认定规则,加强涉农品牌保护。

“游戏动画编辑器”著作权案:明晰数字作品权利归属

网某(杭州)网络有限公司诉杨某航著作权侵权,涉案144个游戏视频作品著作权归属成焦点。法院认定杨某航侵权,判赔50万元,明确游戏编辑器创作作品类型与权利归属,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演唱会表演权案:厘清著作权管理权利边界

中国音某著作权协会诉青岛市艺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侵害音乐作品表演权。法院判定被告对10首歌曲表演构成侵权,赔偿5万元,厘清著作权人与集体管理组织权利范围。

“新能源产线外观”著作权案:司法审查作品登记效力

杰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烟台大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法院经审查认定涉案设计图未达美术作品保护标准,驳回原告诉求,体现知产行政与司法保护协调。

“玉楼春”网络传播权案:明确平台侵权责任

北京优某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宽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认定平台构成帮助侵权,判赔50万元,明确短视频平台注意义务与民事责任。

“核桃壶”著作权案:细化实质性相似判断标准

河北养某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好某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法院依据实质性相似标准驳回原告诉求,明晰著作权侵权判断规则。

“供水公司”垄断案:区分合同与垄断行为

潍坊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潍坊市自某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院认定供水公司依合同收费不构成垄断,保障公用企业合法经营。

“批量抢注商标”不正当竞争案:规制恶意抢注行为

上海加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诉中某(山东)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法院认定被告批量恶意抢注构成侵权,判赔6万元,规范商标注册秩序。

“海尔”商业诋毁案:规范网络测评行为

海某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诉王某商业诋毁,法院认定王某虚假测评构成侵权,判赔300万元,引导测评行业诚信经营。

“将军丹”虚假宣传案:保护非遗文化传承

刘某校诉尹某成虚假宣传,法院认定被告攀附非遗商誉构成侵权,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保护中医药非遗文化。

“齐黄34”植物新品种案:全额支持种业维权

山东圣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立某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侵权,法院依据网络证据全额支持30万元赔偿诉求,入选种业保护典型案例。

“成型滑轨”专利行政案:监督行政执法标准

诺某设备和运输系统股份两合公司诉泰安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法院撤销原裁决,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促进执法司法标准统一。

“冶金线材输送线”商业秘密案:严惩技术侵权犯罪

山东瀚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等因侵犯商业秘密获刑,法院判处罚金、有期徒刑,保护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护航高端装备产业发展。

记者: 张帅 编辑:俞丹 通讯员:朱丽君 校对: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