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套用的定额取决于工程类型、拆除方式以及具体的工程内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除工程套用定额的情况:
应套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六章拆除工程相应的定额子目。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应按《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砌体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木结构及构件拆除、屋面拆除、屋面排水拆除、金属构件拆除、楼地面拆除、装饰面拆除、构筑物拆除及其他拆除等项目,均可套用当地“修缮定额”的相应整体拆除定额子目。
应套用《市政消耗量定额》第十章定额子目。
如果拆除工程中包含机械拆除,则已包括人工的配合作业,不需要另行计算人工费。
拆除后的旧料按运距≤20m集中堆放考虑,若运距>20m时,应按《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运输项目计算。
在实施拆除工作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以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综上所述,拆除工程套用的定额主要依据工程类型、拆除方式及具体内容来确定。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定额子目,并注意考虑安全和环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