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或在本市领取养老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
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在本市无城镇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住房转让行为。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具有本地常住居民户口,或非本地常住居民户口但符合相关条件。
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
提供工作收入情况(如劳动(工作)合同、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提供婚姻情况(如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提供住房状况证明(如公有住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等)。
建议:
申请人在准备申请公租房时,应详细阅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符合所有条件并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