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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包括哪些

日期:2025-01-12 22:50:42

侮辱罪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暴力侮辱人身:

指使用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作为侮辱手段,而非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行为。

言语侮辱:

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例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文字侮辱:

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公然侮辱:

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但如果仅仅面对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

这些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侮辱罪。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侮辱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客体要件: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 客观要件: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

3.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 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不受告诉才处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