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人事档案的流程如下:
确认个人人事档案包括哪些类型的档案,例如学籍档案和工作期间的员工档案。
到原来毕业的大学或高中开具档案遗失证明。
携带遗失证明到学校办公室盖章并签字。
补办主要的资料,如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体检报告、奖惩材料等。
学校审核后,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并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
最后,找好档案存放的单位或机构开具调档函,将档案调走。
到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资料,如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将补齐的材料交给档案存放单位归档。
如果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且能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
需要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
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会根据提供的材料填写补建档案材料综合认定表并加盖公章,完成补建。
如果时间不够或觉得流程复杂,可以寻求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帮忙办理。
所有的材料都要加盖印章,以证实其真实性。
确认档案遗失后,需要到具有相应权限的单位或机构办理档案遗失证明。